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地方办法是法规还是规章,部门规章属于法律法规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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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适用:(1)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
2、(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于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于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等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3、(3)地方性法规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4、(4)地方性法规对属于地方性事务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5、(5)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对需要全国统一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6、(6)能够直接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送请有权机关处理。
1、办法是对有关法令、条例、规章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措施,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重在可操作性。它的制发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
2、规定是为实施贯彻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根据其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局部的具体的规定。是法律、政策、方针的具体化形式,是处理问题的法则。主要用于明确提出对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或某些重大事故的管理或限制。规定重在强制约束性。
3、办法是汉语中常用的一个词语,意为“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现今也指一种应用写作的法规性公文文件。
4、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
5、办法的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6、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标题之下用括号注明规定制发的年、月、日和会议;或通过的会议、时间及发布的机关、时间;或批准的机关、时间等。
7、正文一般由依据、规定、说明这三层意思组成,可分章、分条叙述。办法中的各条规定,是办法的主体部分,要将具体内容和措施依次逐条写清楚。办法的结尾,一般是交代实施的日期和对实施的说明。
8、规定是规范性公文中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它是领导机关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订相应措施,要求所属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法规性公文。
9、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10、时间和依据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注明规定发布和签发的时间和依据。有的规定是随“命令”、“令”等文种同时发布的。
11、总则交代制定规定的缘由、依据、指导思想、适用原则和范围等。分则即规范项目,包括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要求具体执行的依据。附则说明有关执行要求等。正文的表述形式一般采用条款式或章条式。
办法和规定与规章是指导和规范行为的法律文件形式,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办法通常是由上级主管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或特定领域的主体制定,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而规定和规章通常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出台,适用于全国或特定区域的所有公民和组织。
2.制定程序不同:办法的制定一般由具体行政机关自行制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而规定和规章一般需要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例如法律草案的审议和通过。
3.程度和力度不同:办法一般性强,内容相对宽泛,通常是针对特定问题的指导性文件。而规定和规章则更加具体和细化,对某一领域的行为进行具体规范,具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和约束力。
4.效力和违法后果不同:办法通常是指导性的行政文件,违反办法一般不会产生明确的法律后果。而规定和规章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违反规定和规章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总体而言,办法、规定和规章都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法律层级、适用对象、制定程序、内容要求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好了,关于地方办法是法规还是规章和部门规章属于法律法规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